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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3 12090 次浏览

疫情期间校园生活管理通知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和感染,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至目前,南昌广兰校区南门、西门、北门,抚州学府校区公园大门、抚州羊城校区西小门、抚州二仙桥校区(国防教育学院所在校区)大门已暂关闭,上述校门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

  二、对1月26日保卫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门进出管理的通告》中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并于2月4日至2月17日前按以下规定执行。

  1

  除经校长办公室核定的值班校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已报备的部门值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校内常住人员(含已报备的在校内租借住的教职工的亲属等,住宿在华瑞锦城公租房人员不属校内常住人员,下同)及生活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报校疫情防控办同意后方可进入。

  2

  所有可进入校园人员进入校园时,须出示“校园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经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进入。

  3

  校内常住人员只能进入居住房所在校园,不得进入其他校园。校内常住人员要求以居家为主,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严禁未正确佩戴口罩校内常住人员在校园散步、游玩等。

  4

  未经校疫情防控办同意,私自提前返校师生不得进入校园。

  5

  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6

  在校园从事基本建设、食堂及校内商业网点、超市经营、物业、绿化、保安等校外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入校园。

  三、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和执行上述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凡有影响、干扰、妨碍校园封闭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工作组